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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君刑辩案例|持刀砍伤二人,经辩护终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2-05-18 09:28:23 点击:0
案情简介/故意伤害罪
2021年7月,穆某与刘甲、刘乙在重庆市江北区某火锅店相约吃饭。席间,穆某与刘甲、刘乙发生言语冲突,穆某从火锅店拿出一把菜刀将刘甲、刘乙砍伤。案发后,穆某将刘甲、刘乙送往医院救治。最终经鉴定,刘甲的人身损害程度为轻伤一级,刘乙的人身损害程度为轻伤二级。穆某也因此以故意伤害罪为由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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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过程之取保侯审

我所黄晓彤律师在接受穆某姐姐委托后,第一时间对穆某进行了会见,先后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向检察院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检察院同意对穆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辩护意见

黄晓彤律师在查阅案件卷宗后,通过与穆某进行沟通,最终确认了犯罪相关事实。而后提出了“民间矛盾激发的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小”、“无前科、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并且指导穆某及其家属获得了刘甲、刘乙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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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穆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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