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君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 李律师

手机: 188-8305-8870

电话: 188-8305-8870

邮箱: liwenxu@wjlssws.wecom.work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国华金融中心B座12-1

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12-23 10:26:36

点击量:0

法律分析: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材料——询问——调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

在线咨询

法律分析: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材料——询问——调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