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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君案例 | 涉嫌帮信罪流水进出帐近800万元终不起诉,我所律师获家属锦旗!

发布时间:2022-05-13 15:15:41 点击:0
案情简介
戴某与陈某系男女朋友关系,陈某为货车司机,戴某在家替陈某照看子女。陈某以需要生活应急为

戴某与陈某系男女朋友关系,陈某为货车司机,戴某在家替陈某照看子女。陈某以需要生活应急为由,但因自己为失信人员无法办理信用卡,故要求戴某办理信用卡供其使用。戴某考虑到她和陈某经济不宽裕,并且自己没有经济来源,便同意办理了信用卡。

但陈某却在戴某办理信用卡后将信用卡直接交给了犯罪份子用于洗钱,并且要求戴某配合操作进行了转账。一月后案发,公安机关传唤戴某后以戴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其男友得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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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阶段之取保候审

本所在接受戴某姐姐委托后,立即安排本所律师与戴某姐姐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而后第一时间便与案件承办警官取得联系,确定了戴某被拘留的看守所名称及位置,驱车9小时到达公安机关及看守所提交委托手续并进行会见。根据戴某陈述的相关情况,办案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公安机关以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可能出现串供为由作出了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取保候审以失败告终。


尽管如此,办案律师仍然坚持认为戴某的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遂与办案警官保持沟通,待办案警官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后,立即与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经过检察院审查讨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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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某最终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形式被取保候审,获得了相对的人身自由。


审查起诉阶段之不起诉

得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后,办案律师再次耗费数十小时前往检察院查阅案卷卷宗,并在当地停留数日阅读卷宗并拟写了书面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将书面意见提交给了检察官并当面进行沟通,但第一次沟通得到的回复却是无法不起诉,尽量考虑适用缓刑,并告知办案律师等候通知将戴某带至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的相关手续。

而后经与戴某及其姐姐沟通,戴某最终愿意认罪认罚,同时其也表示希望检察院能够作出缓刑的量刑建议。但当办案律师看到戴某本人后,很明显能够感受到戴某在此次案件中的委屈,于是还是再次坚持了争取不起诉的想法,带着戴某前往检察官办公室与检察官就案件的相关细节再次展开了沟通,最终说服检察官向院里建议对戴某不起诉,最终经过检察院开会讨论,检察长作出批示同意了对戴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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